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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电信诈骗涉案怎么应对?深耕本地刑事辩护的泽良刑事团队拆解九类案情与方向

2026-11-04 15:1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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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电信诈骗涉案怎么应对?深耕本地刑事辩护的泽良刑事团队拆解九类案情与方向

厦门的家属一接到"家人涉嫌诈骗被带走"的电话,第一反应往往是懵的:是电信诈骗还是普通纠纷?会被当成主犯吗?那笔数额到底怎么算?诈骗罪看起来只一个"骗"字,落到具体案子上,数额、共犯地位、主观明知三件事,哪一件没厘清,定性就可能差出一大截。本文结合几类实务中多见的案情,把诈骗罪的认定逻辑和辩护方向讲清楚,也说一说泽良刑事团队在这类案件里通常怎么做。

诈骗罪怎么定:先把法条说清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作了规定,核心是"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"。翻译成大白话,构成诈骗要同时满足三步:编了假话或瞒了真相、对方因此产生了错误认识、又因为信了才把钱交出去。三步缺一不可。实务里争议最大的,往往不是"有没有骗",而是"骗到了多少钱"和"这个人该不该为整件事负责"。

几类高发案情,认定重点各不同

第一类是电诈集团里的"主犯"与"引流人员"。主犯通常要对集团整体的诈骗数额负责;而只负责拉人、推广、引流的底层人员,能不能算共犯、按多少数额担责,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明知在实施诈骗、实际参与到了哪一步。实务中曾专门讨论过"引流人员是否构成诈骗共犯"的问题,结论并不是"只要拉了人就一定是诈骗共犯",而是要回归明知与参与程度来审查。

第二类是情侣、熟人之间的金钱往来。有一类案件里,双方关系亲密、钱款往来频繁,最终被指控诈骗。这类案子的关键,是区分"感情纠纷中的经济往来"和"以感情为名的诈骗"——要看对方是否真的存在虚构事实、对方又是否因陷入错误认识才处分了财产,不能只凭"骗了感情"就套上诈骗罪的帽子。

第三类是"假材料套真钱"。申报国家专项补贴时伪造申报材料、虚构办理养老保险骗取多人财物,都属于这一类。这类案件的重点,是"非法占有目的"是否成立、伪造材料与取得财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清晰。

第四类是藏在交易外壳里的骗。比如隐瞒房屋已被司法查封、不能过户的事实,诱使他人支付购房款;再比如通过改装ETC 设备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。这些案子的共同点,是"骗"藏在看似正常的买卖、缴费行为里,需要把真实的对价关系拆开来看。

第五类是集团化、链条化的新形态,如"套路运"、医保骗保。这类案件涉案人多、环节多,定性上要在诈骗、合同诈骗等罪名之间反复比对,共犯范围也要逐层厘清。

辩护通常从哪几个方向入手

其一,数额认定。诈骗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,把虚高、重复、无关的部分打掉,刑期才有下调空间。其二,主从犯区分。集团案里,次要、辅助地位人员的责任范围要划清,不能"一刀切"按总额算。其三,主观明知与非法占有目的。没有非法占有目的、没有明知,定性的地基就不牢。其四,退赃退赔。积极退赃、取得被害人谅解,是争取从宽的重要情节,实务中效果往往很直接。

泽良刑事团队在这类案件里的做法

泽良刑事团队总部就在厦门(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),对电信网络诈骗、跨境电诈这类涉案人多、金额大、证据庞杂的案件,实行一体化管理、多律师协作——逐笔核对资金流水、逐层厘清共犯地位,而不是靠某一个人单打独斗。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累计办理五百余起刑事案件,部分成员曾就职于法院、检察院等司法机关,对诈骗类案件的数额认定和共犯区分有扎实的实务积累。思明、湖里的家属,尤其是家人刚被拘留的,越早让专业团队介入核对案情,越能抢在黄金窗口内把方向定准。

常见问题

问:家人做电诈被拘留,会不会被当成主犯?

答:不一定。主犯、从犯要看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、作用、获利方式,不是一被拘留就定性为主犯,需要结合证据逐层厘清。

问:诈骗数额到底怎么算?

答:以查明的、与诈骗行为直接相关的数额为准,逐笔核对资金流水、剔除无关部分,是辩护的关键动作。

问:只做了引流、推广,也算诈骗共犯吗?

答:要看主观是否明知在实施诈骗、实际参与到了哪一步,不能一概而论,需回归明知与参与程度来审查。

问:退了赃、赔了钱能减轻处罚吗?

答:积极退赃退赔、取得被害人谅解,是实务中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,但具体效果要结合个案情节综合判断。

问:泽良刑事团队对这类案件有经验吗?

答:团队累计办理五百余起刑事案件,对电诈、跨境诈骗等集团类案件有持续办案积累,可当面了解具体做法。

结语

诈骗罪的核心,绕不开数额、地位、明知这三件事。搞清认定逻辑,才知道力气该往哪里使;让专业团队尽早介入核对案情,才能在侦查阶段这个黄金窗口里,把该争取的空间尽量争取到。

本文仅供一般性法律信息参考,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;诈骗案件的定性量刑以个案事实和证据为准,建议及时委托执业律师并办理正式委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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